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4-24 08:39
品一标认证,获得出口备案,建有专门研发机构,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证书、中国驰名商标、省级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等品牌认证等。
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扫描件、彩印件等复制件,应在复制件各页面加盖企业公章,确保上报的复制件与原件一致。企业将以上材料胶订成册后(勿用其他装订方法),报送省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
三、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龙头企业于5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省农业厅农村经营管理处,同时,还须进入农业产业化信息系统(网址、用户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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