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习《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培训班的通知
日期:2013-05-20 16:38
  二、内容和方式
  内容:《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及相关内容学习。
  方式:由省农业厅集中组织举办,邀请省人大法工委、省农业厅执法稽查处法律专家集中授课。
  三、培训期次和人员安排
  (一)第一期:种植业培训班。时间:5月23日8:30至11:30。参训人员:各市县种植业龙头企业、规模种植场(户)、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农药经销商。参训人员请于5月22日18:00前到酒店大堂报到。
  (二)第二期:畜牧业培训班。时间:5月23日15:00至17:30。参训人员:各市县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禽场,大型饲料、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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