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6-19 08:46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

(一)落实属地政府责任。要落实市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负总责和属地管理的责任,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绩效考核范围,特别是要建立市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协同机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落实到生产基地、收购、贮运、加工和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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