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鲜活农产品直供直销配送体系建设试点的通知
日期:2013-05-31 15:23
和做法,对建设和经营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厅报告。
  (三)坚持市场化运作。要以企业为主体,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要以市场为导向,结合当地实际,突出实效。要以效益为中心,将企业成效持续发展与老百姓受益相结合,形成政府得民心、企业得市场、群众得实惠的多赢局面。

  请各市县于2013年6月15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及市县项目规划汇总表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系电话: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65315951、65357245(传真),省财政厅企业处,6853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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