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经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体
日期:2013-06-02 10:36
公司制农场仅占农场总数的10%左右。在日本,由于人多地少和土改后分田到户,普遍采取一家一户的小规模经营,目前的专业农户仍然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进行耕作。在原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里,除南斯拉夫和波兰外,在一段时期内实行了农业的集体化经营,但是经济效益普遍不佳,都逐渐恢复了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格局。
  由此可见,坚持家庭经营为主体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是历史的必然,是大势所趋,是各时期,各国经验的总结,是人类在经历无数次尝试后得出的适合农业发展的正确选择。

  五、坚持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多元互补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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