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6-02 11:05
给予一次性补贴:存栏量2000-9999套的种禽场一次性补贴不超过30万元,存栏量10000-49999套的种禽场一次性补贴不超过50万元,存栏量50000套以上的种禽场一次性补贴不超过70万元。市县财政可以在省财补贴标准基础上累加补贴。
3.资金用途。补贴资金主要用于种禽补栏、购买饲料和扩大生产等支出,以保证种苗供应,不得用于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支出。享受补贴的种禽场要加强饲养管理,稳定种禽存栏量。
(二)规模养禽场(户)补贴
1.补贴对象。规模养禽场(户)补贴对象为:年出栏肉禽2000只以上(以2012年全年出栏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