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日期:2013-05-22 14:21
的,农业部门要及时分析,主动开展调查处理工作;不属于农业部门职责范围的,要以书面形式转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或明确告诉举报人向有权处理的部门直接举报。
  (五)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时,立即向当地农业主管部门报告。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紧急情况报告和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包括信息报告和通报,以及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信息采集和报送等。
  1、责任报告单位和人员
  (1)农产品种植、养殖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农产品批发市场;
  (2)农产品质
24/58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9 18: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