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22 14:21
置工作,并在第一时间向省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情况。
(3)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按规定向省政府报告,向省有关部门和有关市县政府通报情况,向社会发布信息。
3、一般、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Ⅳ、Ⅲ级)应急响应
(1)一般、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后,市、县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由总指挥主持召开指挥部会议,决定是否启动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Ⅳ、Ⅲ级)。
(2)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应急指挥部相关专业组酌情派人赴事件发生地,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市、县农产品质量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