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打击违法引入省外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知
日期:2014-08-13 09:49
度,畅通从重、从严查处的绿色通道。
四、提高工作效率,明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标准和程序
一是明确移送标准和程序。各市县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特别是查处违法引入省外肉用活体动物行为的过程中,符合两高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能以罚代刑。
二是强化证据收集,做好证据的衔接与移送。各市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及时收集、固定证据,准确掌握移送案件材料的具体内容和事项,切实做到收集、调取证据规范、合法,为准确定性提供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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