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国内外种企差距之保护种业知识产权
日期:2013-04-08 15:23
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这一无形资产在市场竞争中的作用重视不够。
  保护意识的淡薄,使一些单位原本属于自己的知识产权却被人抢先申请,造成墙里开花墙外香,这类的教训并不少见。
  相比之下,跨国种业公司的知识产权意识十分强烈,他们不仅充分利用全球的种质资源,还利用其自身的农业知识产权优势谋求利益的最大化;有的甚至抢注其他农业国的农业资源和知识产权资源,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争得先机。
  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说明,保护种业知识产权,不单单是保障农民和科研单位、一两个育种者或企业的权益,而且它还事关国家利益。在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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