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公告
日期:2014-09-29 08:51
  为了杜绝生产销售有害和假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国际旅游岛的良好形象,我省将持续开展严厉打击制售有害和假劣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者必须尚德守法、诚信经营,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履行主体责任,立即整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中不得有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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