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3045万元扶持农业灾后生产
日期:2014-10-27 08:18
元。其中:农业补助资金865万元,海洋渔业补助资金1150万元,畜牧补助资金580万元,林业补助资金150万元,财政贴息资金300万元。《意见》还强调,本次发放的补助资金必须用于灾后恢复生产所需。涉及承包土地种植的,应补贴种植者,不得变相补助发包方。为鼓励农户、农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积极投保,对省、县政府已扶持的农业保险项目,本次补助后不参加投保的,今后政府不再给予类似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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