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7 08:34
察大队副大队长刘霖介绍,2013年11月,业主五指山帝上龙源种养农民专业合作社承租两块抛荒多年但已规划为基本农田的耕地,面积分别为14.93亩、3.30亩。该地块作种养基地,并于同年12月动工平整土地,种植特色芭蕉经济作物。今年5月,该合作社占用其中6.56亩土地挖塘蓄水饲养鹅、鸭等家禽。
因该地块已规划为基本农田,其挖塘行为涉嫌违反了《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之规定。所以,我们责令业主限期整改。刘霖说。
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对此高度重视,今年9月下旬,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