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1-15 09:07
,承包方却以各种理由拖延。了解情况后,媒体立即向保亭劳动执法部门反映,在县劳动执法部门的协调和媒体的监督下,工程总施工方同意先垫付20万元工程款,终于解决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去年以来,保亭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深入工地发放宣传手册,引导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维权。同时,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要求每个工程开建时业主和承建方必须到县人劳局缴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就从保证金中列支给农民工。此外,在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日常巡查的同时,多次会同公安、建设和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