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日期:2013-06-25 09:04
问题的解释》精神,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沟通渠道,完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线索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等机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查办效率;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活动线索,严肃查处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对符合《司法解释》规定标准的行为,及时通报或移送公安机关,严惩违法犯罪分子,将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推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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