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5-08 15:45
体现,对于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意义重大。省级农机、财政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补贴资金分配挂钩。市县(省农垦总局)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搞好沟通协调,精心组织,齐心协力,密切配合。要建立健全市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