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20 14:35
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并组织审评委员会专家对标准立项建议进行评审,予以公示,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确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项目计划。标准起草组由食品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经过初步审查的标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省级卫生行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对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有异议的,或者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行业协会发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可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或者直接向省级卫生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反馈。该《办法》将于2014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