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2013年热带水果产业化发展实施方案
日期:2013-07-06 15:13
施单位先行垫付,收购产品时扣除),农户种植收获后,对于符合标准的产品,至少要按照保底收购价进行收购。不符合标准的产品,价格另行协商,但每亩收购价格不能低于农户投入劳动力价值。
  (2)标准化改造莲雾种植基地。项目实施单位(个人)至少要按照1000元/亩的标准进行改造,配备必要的滴灌设备、购买肥料。项目竣工后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3)引进莲雾花茶加工生产线1条。实施单位务必委托有资质的机构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经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同意后方可按照政府投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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