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9-04 11:13
本报海口9月1日讯 (记者宗兆宣)经省共享农庄推进领导小组批准,省农业厅日前印发了《2017年海南共享农庄创建试点申报方案》(简称《申报方案》),明确今年将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有特色、积极性较高的村庄、农场、农庄、农业生产基地率先试点,在各市县创建一批共享农庄。
《申报方案》提出,共享农庄是指以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为主要载体,以各类资本组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建设运营主体,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农业和民宿共享为主要特征,集循环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业综合经营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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