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将加强农村“三资”管理
日期:2013-07-15 18:19
  所谓三资即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资产、资源。近日,海南省政府下发了《海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逐步建立预决算制度,构建多级监督格局。
  《办法》强调,在涉及资金管理上,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必须在所在地金融机构开立一个基本账户,实行支票户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逐步建立预决算制度,由村委会按规定编制全年资金预算方案,经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征求意见后张榜公布,年终应当及时进行决算,并将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结果向全体成员
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4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