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1-20 08:19
镇内河(湖)水环境质量总体明显改善。本次列入行动方案集中治理的污染水体共64个(段),其中海口、三亚各18个。
目前,海南省环保、水务、工信、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制定了7个专项实施方案,从不同方面开展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整治,第一阶段按时间节点顺利开展。开展行动以来,海南省进一步优化了城镇内河(湖)水质量监测点位和布局;打击非法采砂达到464次,取缔非法采砂点134个;清理建筑垃圾4.29万吨、水面及沿岸垃圾0.47万吨;对全省18个市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已划定面积45万公顷,涉及养殖场数量58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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