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一批新规将实施 海口租房不备案最高罚5000元
日期:2015-12-01 08:29
、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出租供人员居住的,将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海口市住建局副局长李翊在10月9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政府部门将尽快设定海口市人均租住建筑面积的最低标准,为《条例》施行提供依据。
  出租违建最高罚款3万元
  《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将禁止出租的房屋用于出租的,由房屋行政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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