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一批新规将实施 海口租房不备案最高罚5000元
日期:2015-12-01 08:29
租赁合同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为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手续提供便利。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实行房屋租赁网上备案。
  第十八条 房屋出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证明;
  (二)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四)出租共有房屋,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受托代管的房屋,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出租的证明;转租房屋的,转租人应当提交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证明;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件或者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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