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一批新规将实施 海口租房不备案最高罚5000元
日期:2015-12-01 08:29
,经查验核实后将信息上传至市房屋租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四条 房屋租赁信息采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
  (二)出租房屋位置、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
  (三)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其他合法来源证明;
  (四)本市规定的其他需要记载的内容。
  第二十五条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巡查制度,对房屋租赁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下列工作:
  (一)发现房屋租赁和人口信息登记不实的,应及时进行信息更改;
  (二)发现未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的
29/50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0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