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19 14:46
7月18日下午,三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三亚市设施大棚财政补贴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对于补贴形式进行规定,将采取先行拨付补贴总额30%作为项目预付款拨付给建设方,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的补贴资金的方式,对三亚市农户或在三亚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高档设施大棚进行扶持。
其补贴对象为补三亚市农户(户籍为三亚市户口)或在三亚市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新建连片2亩(含)以上设施大棚的;在三亚市登记注册的农业企业,新建连片10亩(含)以上设施大棚的;建设的大棚必须符合农业部门制定的大棚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