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项战略任务
日期:2017-06-02 08:38
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丰富和完善。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小规模的兼业农户仍然会占大多数,这是我国特殊的国情、农情决定的。因此,在发展的过程中,既要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做优做强,同时也不能忽视、削弱对普通农户尤其是贫困农户的政策扶持;既要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竞争力,又要增强其辐射带动农户发展能力;既要促进农业生产发展,也要促进农民增收致富。要通过完善订单带动、利润返还、股份合作、就业吸纳等多种模式,完善现代农业发展的利益分享机制,带动更多普通农户参与规模经营,促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共
5/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5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