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13 09:35
创新活力起到了极大的助推作用。但在产业化方面,基础研究却有着先天不足。在传统观念里,基础科研似乎与卖品种、找企业搭不上界,自然也就无法直接从相关效益中分一杯羹。
然而,基础研究是种业创新的前提,如果基础研究掉了队,改革的初衷也无法实现。在种业科研权益比例改革的大背景下,除了在成果转化二次分配时予以一定侧重外,中国水稻研究所还进一步探索对于种业基础研究领域科研人员的激励措施。
在新修订的《中国水稻研究所科研业绩考核管理办法》中,考核标准对基础性研究给予适当倾斜,提高了基础性、公益性、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