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十大典型案例
日期:2018-07-11 11:22
和农业委员会接群众电话举报电话,反映郫都区安德镇安宁村4组有人私自屠宰生猪。2017年12月7日凌晨1时,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会同郫都区农业和林业局执法人员对群众举报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当事人高某某正在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现场不能提供《生猪定点屠宰证》,涉嫌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执法人员现场对涉案生猪、生猪产品及屠宰工具等物品实施了扣押措施。经物价部门认定,该批生猪货值为人民币20余万元。另查明,当事人当日已销售屠宰的5片生猪胴体和生猪产品共计190公斤,违法所得3490元,当事人非法屠宰生猪的货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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