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日期:2018-07-16 10:32
 琼农字〔2018〕108号


各市、县、自治县农业(农林)局(农委)、畜牧兽医(中心),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质〔2018〕15号)要求,在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期间,将原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合二为一,实行产品认定工作模式,并下放至省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为切实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制度改革过渡期间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工作,省农业厅制定了《海南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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