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7-17 09:50
传政策,贯彻到每个应投保的种植企业、合作社、大户,由专人负责建立好销售产量及价格台账,在保险期内每周向保险公司和农工委汇总上报一次。县蔬菜办要协助各乡镇、保险公司开展好具体保险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承保工作并抓好市场营销。农工委要督促种植户和保险公司认真履行保险合同,解决存在的争议问题。
被保险人未执行西红柿种植经营管理一般性要求的,保险公司有权不予保险或核减收益保障数额。由农工委牵头,乡镇、蔬菜办、保险公司共同检查评估,对没有按照种植技术规范管理,实际产量低于5000公斤/亩的,保险保障水平降低为50%。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