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8-16 10:44
项目及六类产业园区外的十二个重点产业项目供应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包括向非经营性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保障性住房等项目,以及六类产业园区内非住宅类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项目供地的行为;针对不同产业类别、不同区域,分别设定了投资强度、年度产值和年度税收等3项控制指标。
以出让方式向六类产业园区管辖范围内主导产业项目及六类产业园区外的十二个重点产业项目供应经营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宗地上拟建设项目的产业类别、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