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批海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8-23 10:27
要求企业申报资料齐全,制作精美,装订成册。
  (二)到期复评新建的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复评对象为2014年度和2016年认定的第四批,已满两年有效期的51家省级示范点企业(见附件2),需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到期复评休闲农业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4),并附本单位综合情况;
  2、填报海南省休闲农业示范点(复评)评分标准表(附件3);
  3、两年来取得的成效、荣誉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
  4、市县级休闲农业主管部门复评合格或不合格的报告。
  各市县要于2018年10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报送省
4/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4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