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日期:2018-08-29 10:29
农业农村部等54个有关部门和单位以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方面的意见,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起草形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草案)》,并经国务院同意。该草案共16条,按照税制平移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将《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个别征税事项做相应调整。


  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而言,草案规定: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不缴纳耕地占用税;临时占用耕地应缴纳耕地占用税,但纳税人在批准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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