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占用税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日期:2018-08-29 10:29
用耕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恢复种植条件的,全额退还已缴纳税款;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比照本法规定征收耕地占用税。


  草案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应纳税额为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平方米)乘以适用税额。


  草案以各地区(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人均耕地面积为依据,分别规定各地区每平方米耕地的差别化税额:分为10至50元、8至40元、6至30元、5至25元四档;各地区耕地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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