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地有偿退出, “人、钱、地”是关键
日期:2018-09-07 16:42
。在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本村村民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经村民(代表)会议统一将户口迁入本村的,均可认定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能够承接其他村民退出的土地。对于工商资本、龙头企业等不具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经营主体,集体经济组织可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方式,讨论制定出相应的规范程序,对经营主体经营农户退出土地的条件和流程进行明确。
  承包经营权退出的基本程序。目前,承包经营权退出仍在试点阶段,国家没有对退出程序作出具体要求。从各地实践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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