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26 16:47
进一步加强进岛生猪及其产品管控力度
  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控制全国生猪及其产品的流通监控要求,严禁生猪养殖场(户)、生猪收购贩运者、动物产品经营者从非洲猪瘟疫区省份或疫区相邻省份(名单附后)引入生猪及生猪产品。对来自疫区及受威胁区的生猪及未经高温处理的生猪产品,要立即扣押,并及时做无害化处理。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违规调运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发现,要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应按照《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落实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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