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9-26 16:47
物检疫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生猪产地、屠宰检疫工作
  各市县要严格按程序和规程要求开展生猪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工作,产地检疫、屠宰检疫要做到100%到位。养殖场(户)和生猪屠宰企业应落实防疫责任,禁止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厨剩余物(泔水)饲喂生猪,并按规定申报检疫,在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车辆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提高生物安全水平。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等违法行为,一旦发现出售、经营、加工病死猪违法行为,要按照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移交公安机关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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