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11-19 11:08
从海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获悉,海口市违法用地违法建筑专项整治指挥部办公室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农宅建筑一户一宅申报认定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尚未认定户主在本月29日前到所属镇(街)服务窗口办理一户一宅申报认定。29日前不申报,空置无人房屋将按违建处置。
《公告》要求,属于本村村民但尚未进行一户一宅认定的农宅建筑,请户主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所属镇(街)服务窗口办理一户一宅申报认定。对空置无人且不申报的,将纳入无主违法建筑依法处置。
同时,该《公告》未尽事宜,市民请与辖区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