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加强设施大棚常年蔬菜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9-03 07:58
于9月4日下班前通过电子邮箱和传真《调查表》报送厅种植业管理处。
  三、严格贯彻相关规定,采取得力措施,切实抓好当前常年蔬菜生产工作
  (一)常年蔬菜大棚内不得闲置。各市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项基础工作稳定常年菜篮子生产和价格的通知》,凡是纳入政府规划和领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常年蔬菜设施大棚业主,务必在大棚内种上常年蔬菜,不得闲置,否则收回补贴资金。
  (二)加大财政扶持力度。鼓励从常年蔬菜基地建设资金中给予土地租金补助,支持配套建设喷滴灌、外遮阳等设施建设,降低劳动成本,
3/7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4 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