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
日期:2019-06-01 14:13
及社会危害后果等相同或相近的违法行为,同一行政区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
  第七条 农业农村部可以根据统一和规范全国农业行政执法裁量尺度的需要,针对特定的农业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自由裁量基准。
  第八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行政处罚事项规定有自由裁量空间的,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自由裁量基准,明确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供本地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参照执行。
   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在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范围内,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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