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80号
日期:2019-06-01 14:13
本地实际对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进行细化和量化。
  第九条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情况、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变化以及执法工作实际,及时修订完善本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
  第十条 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明确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选择行政处罚种类的,应当明确适用不同种类行政处罚的具体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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