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四“法”做强特色农业
日期:2013-09-19 09:22
策咨询、注册登记、行政指导等服务,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服务现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做响品牌。坚持品质为上、特色为本,农业和工商等部门通过注册商标的效益带动作用,积极引导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及养殖行业注册商标,提高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农户增收致富。
  做活市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按照鼓励、扶持、引导、规范的总体思路,强化主体培育,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中介人在农副产品中的纽带作用,为优势农副产品广辟销售渠道,建立覆盖面广的销售网络,做活农副产品市场,
2/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8/26 19:54